一句话介绍不了我嗷。
Hika/小魚



——

头像BY我哀
背景见ID

【耿耿余淮】后来的我们

推荐BGM:《亲爱的同学》

后来的大家的故事。

————


 1.

临近年关,我终于给自己工作室放了个假。
余淮笑了,说劳动模范耿耿冲完KPI,终于要把时间留给爱人了。

胡说八道。

我捧着手机在街边等余淮来接我:“你不要自作多情了,我是今年好不容易回到老家了,想和爸妈齐阿姨好好过个年,关你一个外人什么事。”

说完就挨了一记爆栗,捂着脑袋抬起头,看余淮一脸嫌弃地看着我。

“干嘛!”

“不干嘛。”余淮把我的背包接过去,又不看我了,微笑。

故弄玄虚。他这个人就很讨厌。

“哎耿耿,”故弄玄虚先生开口了,他把我的,我新买的包甩得啪啪作响,搞得我有点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啊?”

“不是我说你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啊?”余淮不高兴了。

我注意到余淮耳朵红了,他每次害羞就是这样,像个小媳妇儿。

大老娘们耿耿要安慰小媳妇儿了。我踮起脚尖在余淮的右边脸颊上吧唧一口,然后像个树袋熊一样抱着他的手臂,“再说一遍嘛。”

我知道余淮最近在瞒着我做什么,他准备了好久,临到关头说出来我又没听到,他肯定不高兴。

我和余淮老是这样。

我以前和余淮总是错过,高中时代彼此都有不可言明的小情愫,但偏偏大家都要装作是豪迈的江湖人士,别捏地表演着不别扭,想要说的话装在永远摇不出的涂改液里面,互相表演吵架和好又吵架的戏码,留着眼泪互相错过,还要说什么“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还好,地球是一个圆,兜兜转转还可以绕回他的身边;还可以上演错过又重逢的狗血八点档,死皮赖脸地请他“再说一遍。”



 2.

如果让我给余淮颁个奖,那么所谓学霸篮球CS都可以靠边站一排,本余淮女朋友要先给他颁一个全世界最不会哄女朋友奖。终身荣誉授予。

拿我们和好之后第一次约会来讲吧。我满心欢喜地想余淮会带他女朋友去一个如何浪漫的地方,结果余小爷倒好,直接给我拎到路边——撸串。

撸串就算了,还要和我唠工作上的麻烦。
唠工作上的麻烦也就算了,他最后还要和我AA。

当代青年女性耿耿不能忍,我要和他理论清楚。可是旁边的人已经歪着脑袋趴在桌子上了。

余淮和我吹他酒量有多好,你说一个无醇啤酒都能喝醉的人酒量有多好,一瓶青岛纯生下去,学霸也开始露出傻笑了。

余淮笑起来特别好看,他不是盛淮南那种大神级长相。但是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一颗洁白的小虎牙,看上去聪明,而又与众不同。

我高中的时候就特别吃他这种笑。我们坐在后排,靠着一扇窗,常常会有阳光打进来,把他拢在一圈金色的光晕里。然后余淮转过头来,朝我笑。

狡猾的笑;促狭的笑;得意的笑;温柔的笑。
余淮还问我:“是不是你们女孩子都会花痴盛淮南?”

去他的盛淮南,一百个盛淮南也比不上我们余淮的一个笑。

于是我轻而易举地被敌方的一个笑收买了人心。我也趴下来,余淮的耳朵尖又红了,我就对着他的耳朵吹气。特别傻,但我们两个人都很开心。

我问余淮:“我是谁?”

余淮迷迷糊糊地抬头看我,好像愣住了,那眼神无情似有。复而又绽开一个微笑。

“你是耿耿。”

我笑了一下,继续问他:“耿耿是谁?”

我知道在别人喝醉酒的时候去窥探别人的内心世界是一种特别混蛋的行为。但是时过境迁,我们已经不是把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的大儿童了,余淮近几年家庭重担压过来,心思重了不少。和我在一起多多少少好一些,但以他的性格,总不会样样和我讲。

所以相处,也自然而然地含蓄了。

我不讨厌这种含蓄,因为长大成人,总要经历点什么。我从前看动画片,有一个女主说过:“变得更成熟、变得更从容,长大真好呀。”

生活铸就我们,把我们描摹成不一样的山川与河流,让我们做不一样的,更好的耿耿余淮。
所以我不讨厌这种变化。

但偶尔,还是想打开一扇窗,去看看余淮柔软的内里到底长什么样。

余淮说:“耿耿是我的同桌。是崇拜我的人。”

这两句话好像有魔力:和我一样校服的男生说:“我要同桌啊,那个谁,耿耿。”;我们靠在天台上,我第一次说出那句:“我只崇拜你。”

我其实不指望余淮做出多么浪漫的事情。

他毕竟不是路星河,不会发觉我突然学会打扮自己、不会为我写诗为我弹吉他、也不会为我求56次婚。

但回头想一想,我喜欢余淮,也从来不是因为他会做这些事情:这么多年,我好像在内心也没有奢求余淮为我做多么多么浪漫的事情;我和余淮从相识到现在十余年,虽然成长了很多,但在我内心里,其实他还是那个我的同桌,那个“我只崇拜你”的余淮,那个物理大神、篮球大神、游戏大佬。偶尔犯一点小错,偶尔太骄傲,大部分时间温柔又阳光。

余淮要是不带我来撸串,反而就有点不太像余淮了。

我突然有点想哭。

“你怎么鼻子红了,”余淮靠过来捧我的脸:“是我说的不对嘛耿耿。”

我周遭都是余淮的气息,我任他用大拇指擦掉我眼角的眼泪,傻乎乎地说:“余淮我只崇拜你。”

17岁的余淮说“那是当然,小爷我人见人爱,你要永远崇拜我啊。”

27岁的余淮说“耿耿你别倔了,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

28岁的余淮把我拉进他怀里,轻轻拍我的背。
全世界最不会哄女朋友奖,我骗你的,我要给余淮颁一个耿耿唯一崇拜奖。

终身授予。
 


3.

我说余淮瞒着我有小心思。

其实我也有点小心思。

我想把余淮带回家过年。

和余淮兜兜转转这么多年,也该有个交代了。前段时间余淮妈妈的病渐好,他的工作也稳定下来。一来二去,我最讨厌的11月也过去了。有一种无名的暖意和好心情开始萦绕在我的周围。

要过年了。

我没和余淮商量,没和我爸说,倒是先和我妈摊牌了。

得知自己女儿被高中同桌轻轻松松拐跑,我妈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就差没骂我能耐了。


“你高中成绩差是因为早恋吧。”

“那不是。”我实话实说:“您女儿几斤几两您心里没数吗?要不是余淮同学在知识的海洋上帮我力挽狂澜,我现在一定沉船了。”

我妈点我脑袋,还是骂了那句:“能耐!”

骂完自家女儿,对象还是要见的,余淮此人我妈也算很熟,考虑到高中时代我受余淮小同志的压迫已久,我妈问领进门要不要杀一杀他的威风。

……不要。

“别搞了。”我笑着去挽我妈的手臂。

我妈一脸意味深长看着我,看得我眼神飘忽:“哎呀我不是怕您累着。”

我妈一戳我脑袋:“死丫头!你那点儿小心思我还看不出来。”

我笑着打哈哈。我确实不想让我妈为难余淮。
就像高中时成绩退步了,第一个想法就是千万不能让我妈觉得是因为我和余淮坐同桌,任何在余淮那儿受的委屈,我宁愿一个人在出租车上哭得稀里哗啦,也绝不和别人提他一句坏话。

所以我怎么可能让余淮在我这儿受委屈。


我那么心疼他。


4.
 
从我妈那儿回来之后,琢磨着怎么向余淮开口,手机响了。

我掏出手机一看,乐了。β。

当初和简单β约定过,就算今后换手机,也不能换手机号码。

我接起电话,听熟悉的人端着熟悉的腔调和我说话。

“猜猜我在哪儿?”

“非洲。”我信口胡说。

“再猜。”

“不猜了,你自个儿告诉我。”轮到我端架子。

反正β不说话会憋死,我等她开口就好。

果不其然,β很争气地沉默了三秒钟:“耿耿你这人没意思啊。”

我把手机夹着翻交通卡,“没意思也是你朋友。”

“……”β妥协了,“老娘回来啦。”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猜也是。”

“怎么样,约一个?”

“叫上简单。”

地点还是约在那个被我们摔过桌子的小餐馆,家常小菜,适合我们这种忙忙碌碌的平凡人儿。冰块儿倒进啤酒杯里发出叮当悦耳的声音。大家把冒着气泡的酒杯碰在一起,预示着重逢。

虽然微信上总保持着联系,但这样实打实的见面着实是好久不见了。手机里的电流声总抵不过活生生的人。我看着她俩,不知为啥有种“吾家有女终长成”的欣慰感。

“简单你看,耿耿又露出猥琐的笑容了。”β果不其然,开始数落我。

“简单你别听她的。”我推一把β,“我就是好久不见你们,开心。”

我想吃炒鱿鱼,夹不到,简单边给我换盘子边说:“谁叫你一声不吭跑去北京的?留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

“我这不是为了……”我倏然顿住。

β和简单开始起哄,一如当年她们起的无数次哄。

“哎呀还不是为了余淮。他说他要去考清
华。”我一股脑说出来:“我那点儿事你,”我点点简单,“还有你,你们俩不是都知道吗?揣着明白装糊涂。”

“你可别。”β说:“你那点儿事我们可真不知道,你还是留着好好跟余淮说吧。”

“切。”

后来我们还聊了很多。大家不出意外又喝醉了,也不出意外地叫了人。周末来接简单,余淮接我,顺带便把β先捎回家。

我和他走在回家的路上,晚灯昏黄。蓦然想起高中的时候,我们大家一起喝酒,余淮也是这样送醉得醺醺然的我回家。

那时候我尚且懵懂,我问他“人为什么会分别呢?”,余淮回答我:“和同路一程的人留下快乐,创造回忆,这就是相遇和离别的意义。”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朦朦胧胧地对接下来要遭遇的别离有一些预感,但又不是很清晰,所以惶恐万分,患得患失。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我想。

过去我们即将分别,他送我回家之后向右拐,我目送他远去而无能为力。

现在我们重逢,我们一起走去同一个目的地,一起等待黎明到来,朝阳冉冉升起。

今时不同往日了。

我又想到了简单、β,我们共处的三年,还有我们分别的这七年。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的第十年。

多圆满的数字。

在名为成长的道路上,总是不可避免地要经历聚散和离别。

但总也有一些东西是会留下来的,比如永远不变的手机号码,和发誓下辈子也要当好朋友的那群人。
 


5.

“再说一遍。”我对余淮说。

余淮低下头来看我,冰山融化,春光乍泄,我知道他会再说一遍的。

“我说:早上八点我们在振华门口碰头,穿好校服,带—好—相—机—”

他拉长尾音,幼稚得像一个高中生。



6.

 
一月三十一号,差十分八点,今天是个大晴天。

我套着好不容易翻出来的校服外套,站在学校拐角处的早摊铺买煎饼果子。蛋饼的香味裹着酱料兹拉兹啦地蔓延开来,我确实是很久没有吃学校门口的早点了。

我在七点五十九分的时候出现在振华门口,远远看到余淮—和我一样穿着校服的余淮。

“耿耿同学。”余淮抱臂瞄我,“差一分你就迟到了。”

“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我把最后一口煎饼递给他:“吃了吗?”

“吃了,”余淮咽下那一口煎饼,上下打量我。


“怎么,没见过美女啊。”

“你这个品种的美女倒是真没见过。”余淮调笑,“你把头发放下来。”

我不明所以地照做。

余淮后退一步,逆着光露出小虎牙,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这才是耿耿同学嘛。”

“余淮同学。”我陪他演戏,“有何贵干。”

“耿耿。”余淮抓住了我的手。他每次用这个口气叫我,就意味着他很兴奋,有什么不得了的大事要发生了:“你相信时光倒流嘛。”

“什么?”

“倒数五个数,小爷带你回到过去。”
 
余淮拉着我跑了起来。

眼前的景象飞速变换,我们跑了起来,不是那种锻炼身体的慢跑,而是最后五十米时要死要活的冲刺,耳畔疾风呼啸,我听见余淮带着喘气的声音:“现在是2013年1月31号,从现在起,时间开始往回走了。”

我们穿过校园两旁栽了几十年的老槐树,绕过广场中央的喷泉,奔驰进教学楼。

“现在是2009年,我们大学毕业,即将踏入社会了。”

我感到那股凌汛又一次蔓延开来,裹挟着这十年里我们的点点滴滴,汇成回忆在我身后奔涌而来。

爬上楼梯,拐过饮水处。

2005年。

高考。

奔过一间又一间旧教室。

2004年。

文理分科。

我们停在一间教室门前。

余淮握住了把手,望向我:“耿耿准备好了吗?”

“现在是2003年9月1号,来见见你的新同学。”

推门而入的那瞬间我真的认为余淮有倒转时光的能力:一片耀眼的阳光中,我看到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们,穿着不合时宜的旧校服,吵吵嚷嚷地挤在同一间教室内。讲台上是张平:很久不穿白衬衫和皮鞋的张平。

张平敲敲桌子,咳嗽两声,开始说话。

余淮拽着我跑到最后一排空着的座位上。

张平说,欢迎大家来到振华,大家对这所学校有什么问题的话尽……量不要来找我,因为我也是新来的。

同学们一如既往地笑,张平也笑,不是第一次当班主任带学生的那种促狭的笑,而是十几年以后看到自己的学生长大成人的那种欣慰的笑。

张平笑完了,说同学们,我们要排位子了,按道理应该是按个儿大小来排,但是如果你们愿意自由组合,也可以到我这儿来报备。

这时候,β望向简单,大喊了一句:“简单,冲呀!”

然后我看到简单,已经是周末女朋友的简单,站起来走到韩叙面前,问了一句:“韩叙,你愿意和我做同桌吗?”

韩叙抬起头,温和地笑了笑,说好啊。

我看到简单欢快地向张平走去,很多年以后,可能简单再说出这句话时,已经不会脸红了,但是恍惚间,她还是那个喜欢韩叙很久的,愿意为他付出一切的女孩子。

简单开头以后,越来越多的人向张平走去,待人潮渐渐平息,张平问了一句:“有特殊申请的同学都说完了吧,还有吗?那咱就按个儿大小排队了啊……”

我突然意识到我也是参与在这场活动里的,我不能熟视无睹,必须做点儿什么————

我看到余淮突然站了起来,他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张平跟前,他大声说:“我要同桌啊,那个谁,耿耿!”

然后我看到余淮,那个时候还不是我男朋友的余淮,逆着光朝我走来。

如果要拍电影的话,这一定是一段慢镜头,再加上春心荡漾的背景音乐,总之怎么帅气怎么来。余淮在我面前站定,跪下来,从校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戒指。

如果在平常耿耿一定会嘲讽一句好没品味啊,但我那个时候大脑一片空白,被涂改液糊得严严实实,过了好久涂改液化开,化成三个字。

“我愿意。”

我愿意和你做同桌。

我愿意和你结婚。

“这次可是真的结婚了。”β在我身后这样说。


最后张平让我给大家拍个合照,记录一下这“最好的时光”,徐延亮不乐意了,说怎么能让新娘子当摄影师呢!于是调了延时拍摄,定格了大家重返青春十八岁的“最好的时光”。



7.
 
我和余淮的婚礼办在晚秋高地。亲人和朋友都到了,五班的同学也基本没有少。

是我最喜欢的春天,一派生机,到处都是绿莹莹的;那棵刻有我们名字的,种下时还略显孱弱的小树,如今已经茂密参天,让我们得以站在树下举办婚宴。

我穿了一身洁白的婚纱,余淮是一身黑西装,我们难得不嘲讽对方,真心实意地夸奖了一句今天真好看。

简单捧起我的裙摆,慢慢向大树走去。

之前β满脸不高兴地问我为什么不选她做伴娘,我笑着说:“有更重要的事。”

我们走到树下,余淮和徐延亮(他是司仪)等在那里,余淮掀开我的头纱,交换戒指。
临了,我把捧花交给β。

是一束白色的风信子,周围缀有白色的绣球花。

那是余淮送给我的17岁生日礼物,表达他对我隐秘而青涩的爱。
“我们三个只有你没有对象了。”我笑着对β说。

“我希望你幸福。”

我迫切地希望,这束象征着我和余淮爱情的捧花,也能带给β幸福。

开过香槟酒,徐延亮叫我作为新娘说几句话。
春风吹拂在我脸上,远处是粉红色的晚霞,一切都是这么美好,我感到无边无际的幸福。

于是我清清嗓子,说出了我人生中最牛逼的一句话。

我说:

我叫耿耿。

不是见证了我爸对我妈耿耿忠心的耿耿。

是见证了我和余淮这么多年依然耿耿于怀的耿耿。
 

———FIN.
 
后:

写的时候想了很多,想写整个五班的故事;想写爱情、亲情和友情。可能最后成呈现出来的不是一个最完美的作品,但确实是我心中后来的他们,和最好的结局。

写余淮向耿耿求婚那段有参考《最好的我们》原著。

感谢看到这里的你,欢迎来和我聊天呀。


2021.4.24:

我自己重读了一遍,发现了一点点不同的想法:

我当时写耿耿给贝塔送风信子,希望她也能尽快收获爱情,获得幸福。

但现在我想和读到这篇文章的小朋友说:带来幸福的不一定是爱情,人生漫漫,我们几乎可以从世界的各个领域收获幸福。

因为是之前的一个阶段所理解的爱情和幸福,所以我就不在正文中改动了。只是想和大家说:爱情很好,除了爱情以外的很多东西也都很好。如果耿耿于怀没有结果,我们也拥有回忆和永远会来到的春天。



评论 ( 98 )
热度 ( 3553 )
  1. 共219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 小魚ひか | Powered by LOFTER